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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铺时务必小心陷阱


2007-11-09 04:02:28 发布:安得房


  近日,韩寒因涉嫌出书未成又不肯退还出版方预付款一事而被告上法庭,所谓树大招风,真是一点不错。经过了这件事,另类的韩寒可能会稳重很多,而时下燥热的楼市,或许也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不知不觉被反咬一口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这次韩寒的鞋就湿了个透。败诉后,他一直对媒体强调:助手去交稿时,对方不肯履行合同和支付欠款,稿子也不收,助手只能把稿子带回。结果却反过来被汉图公司倒打一耙诬赖自己不交稿,实在太卑鄙了。看来小韩这次是真的很生气,还好后果不是很严重。不过相较之下,就算官司输了他也算输得明白,而一些购房人在购房时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已经被开发商反咬了一口。 2005年年底,赵先生预订了一个临街商铺并付了10万元定金。合同约定,2006年1月20日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赵先生按约前往谈判签约,但售楼小姐说现在是签约高峰期,希望能推迟两天。赵先生便与售楼小姐口头约定两天后再签合同。谁知第二天赵先生就收到开发商的通知,认为他未按时签约违反了合同,要求解除合同并且没收10万元定金。赵先生匆忙赶到售楼处问个究竟,但当初的售楼小姐已不见踪影。销售经理告诉他,由于没有按时签约商铺已经被他人买走。后来赵先生了解到,商铺是被他人以更高的价格买走的。 古有窦娥冤,今有购房苦。虽说已经了解和看到了很多买房时需要提防注意的事项,但真的到了实际中,还是会出现很多让人措手不及的情况,毕竟对方是道行颇深经验丰富的开发商,而购房人与之比较起来却势单力薄。所以买房签约时还是得多留个心眼,尽量留下书面证据,如果赵先生当时让售楼小姐出具一份盖有开发商印章的表明自己前来签约的确认书,事后就可以避免被开发商反咬一口的被动局面,辛苦赚来的钱也就不会白白成为别人的囊中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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